作者:崔治平 日期:2010-09-14 17:20
我们可以把中国的农业社会一分为三:
第一阶段:氏族部落时代。
从一万多年前开始,到炎黄的部落联盟。
那时中华大地上人烟稀少,各个氏族部落互不统属,小国寡民,少有接触,不大往来。部族内部血缘姻缘交织,非常民主,土地公有,平均分配,酋长基本上由巫师充任。
第二阶段:封建时代。
我们给它下的准确定义,就是政治上的分权时代(在某一天然统一的地理单元内),包括所谓黄帝王朝和夏商周。此时人口开始稠密,天下有了共主,但层层分权。
这是介于民主和专制之间的社会——即有民主,又有专制。王权要受贵族(譬如辅政大臣)的很大制约,有时也会受到下层民众的强力制约。
土地这时名义上是国有或王有,层层分封,不许买卖,(田里不鬻)村社使用,计口授田,盛行劳役地租。
若推而广之,面向整个世界,则封建时代在政治上既有民主制,又有寡头制,也有独裁制。
在生产方式上,在物质资料的获取上,既有以平民为主的,也有以农奴为主的,极少数的军国主义国家则以奴隶为主。
第三阶段:郡县时代(中央集权时代或帝国时代),从秦始皇到清末。
经济上,土地基本私有。
政治上,官吏委派,一捅到底。
前期承先代余韵,还能注意均田,后期则比较自由放任。
其实全世界的农业社会,都可以这样划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