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崔治平 日期:2014-04-14 12:34
......任何宗教,如果把自己的信众调教成一群不会珍惜、争取,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利和其他各种合法权益的顺民,看来都不妥当,罪过极大。比如,被逐出印度大陆的印度佛教,就是最好的教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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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确如此,事出有因。
参与政治或者是为了获得、夺取、保持权力,统治或管理国家,或者是为了维护自己正当的公民的权利,信仰自由——无论是主动参与,还是被动参与,在当今的某国,宗教实在是无法与政治完全切割。人家要扒你教堂,拆你喇嘛庙,把你打入另册,你不去抗争,就只能覆灭。
只有在全民信神,或者施行民主宪政的情况下,某些宗教才能真正远离政治,专修出世间法。
如果无神邪教横行,昏官酷吏秉政,百姓水深火热。鼓动所有好人都远离政治,把权力都让予撒旦,那个国家还有什么希望?也明显违背了天意。
在暴政下,反抗是唯一活路。
而民主政治是“人民的共同事务”,目标是追求整体的至善。人与人之间在政治上完全平等。人们只是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,并轮流统治或被治。
这种政治显然既不是人间闲事,也不是肮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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