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崔治平 2016-03-10 15:52
为了所谓信仰,亚伯拉罕可以把独生爱子以撒作为牺牲,活活烧死,献给神。
换做是我,那是决不会干。
作者:崔治平 提交日期:2016-03-13 15:23
......对于圣斗士来说,必须战胜个人情感,人的情感上的软弱得让位于大义。但是对普通人,不能作这个要求。
亚伯拉罕承担大业,自然对他有这要求......他干了,或许会偏向于残忍......但是他们有信用,靠得住。人类需要靠得住的人!......软弱的仁慈到了关键时刻并不可靠!
如果我是上帝,我自然选亚伯拉罕那样的人......他在信仰里面坚强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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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伯拉罕杀以撒是大义,是大义灭亲?以撒还是一个稚嫩的孩子,他有什么罪?
没有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制止,亚伯拉罕就要铸成大错,上帝也要后悔不迭。
康德对启蒙的定义是:人脱离由自己所导致的不成熟状态。
什么是不成熟状态?
就是在没有他人指导时,无法运用自己的理智。
——亚伯拉罕显然还处于那种状态,离开上帝的现场指导,自己就分不清是非善恶了,不知道哪些事应该做,哪些事不应该做。犹太教同样处于那种状态。死守教条,不知变通。
所以耶稣才下来纠正他们说:
“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,爱主你的神。这是诫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爱人如己。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。”
现在的你们,同样处于这种不成熟状态。
偏向于残忍,远离了上帝。抛弃你们的胡思乱想,回到福音书,回到主耶稣的怀抱,才是你们最理智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