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崔治平 日期:2015-01-05 01:37
中华传统文化有很多精华,但糟粕也相当不少。
第一,它缺乏科学精神。
“四书五经”不谈科学,科举考试也不考科学知识。圣贤们对终极问题同样是不求甚解,含糊其辞。既不知道人的灵魂来自上帝,也不清楚是不是神创造了人。所以中国古人缺乏人权观念。从不提倡个人的独立自主。自然也不讲什么民主,法治。
正如网友们所说,中华传统文化不讲人格上的平等,社会关系上的平等。对专制绝对服从,对暴力顶礼膜拜。儒家讲三纲五常,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。君为臣纲、父为子纲、夫为妻纲,使几乎所有人都失去了自由。古代社会等级森严,百姓见了官员要磕头,官员见了皇帝要自称奴才。官场黑暗,司法腐败,成了痼疾顽症。改朝换代成了常态。
在中国古代,个人在社会,家庭之中,首先是承担义务,而不是享受权利。
个人受到礼教和宗法、国家和家族机器的强力压制,几乎无丝毫自由可言。人分三六九等,皇帝可以随意杀死臣民,父母可以打骂甚至杀死孩子。至于父母棒打鸳鸯、干涉婚姻,在古人眼中那是正常现象。
不论是夏、商、周,春秋战国,还是秦汉唐宋元明清,传统文化都在积极维护专制制度。统治者建立起严密的户籍制度,把民众的生活、生产严格地控制起来,重农抑商,把人束缚在土地上,看不起体力劳动者,压迫妇女。剥夺了人思想的自由和人身的自由。使人的作用,人的积极性无以发挥,社会发展非常缓慢。
传统文化中各派学说,其主张不尽相同,但它们从各个不同角度都论证了君主的至尊,以及王者统治人、桎梏人、束缚人和奴役人的合理性。后来的理学家们进一步把儒家思想法典化、神秘化、教条化了。孔子说:“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”。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……贫与贱,是人之所恶也”
肯定了合理满足人性的两大基本欲望——物欲与性欲的必要性。
理学家们则把欲望看成是万恶之源,把天理和人欲看成是对立的,明确提出要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“君子谋道不谋食”。他们说只要有人欲,就会失去做正人君子的资格。只有放弃“欲望”,才能成为有道德的完人。为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发展铸造了一副沉重的精神枷锁。越到后期,这一文化思想上专制主义的保守、反动作用就越是明显。
中国传统不反对多妻制,达官贵人,土豪劣绅妻妾成群,纵情追欢。君主更是视天下为一己一家一族之产业。既得为君,后宫三千,阉割数万。敲剥天下之骨髓,离散天下之子女,以奉我一人之淫乐,视为当然。对下层百姓则提倡禁欲主义,三贞九烈,内外有别。
——对比基督教天赋人权,爱邻如己的观念。希腊罗马和欧洲近代的民主,保护公民权利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普世价值观的一整套思想,您说中华传统文化观念才是天地中和之道,根据何在也?